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6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及国家于做好降成本工作的要求,制定我省2026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
为多措并举做好稳外资工作,推动利用外资固稳促优,经国务院同意,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有关部署,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形成消费新动能,提出如下意见。
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的集合,包含行业通识和行业专识数据集。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实现产业落地的基础性、关键性资源。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推广与“人工智能+”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强化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制定本方案。
为做好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工作,促进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大中小企业共生的新 型经济形态,在促进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 动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为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 推动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形成开放共享、互利共 赢的良好生态,制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的通知》(漳工信规〔2025〕1号)文件,经研究,现将2025年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工信软信〔2025〕184号)、《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工信规〔2025〕3号)等文件要求,经相关企业申报、县级部门初审、市工信局审核,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数字人民币(第一批)拟拨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22日。
为加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引导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的作用,财政部、商务部修订了《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